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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有税

  昨日,我妈很愤然地来问我房产保有税是怎么回事,会不会影响到她的房子。我也不知道,猜测是物业税的另一个提法。然后就去问google,发现解释这个名词的方法很多,相关政策的传闻也很多,但说到底是对个人征收房产税。据说要先在上海重庆等地试点,不过详细内容还在研讨中。
  以下摘自东方早报,可以用来解释目前房产税的情况,重点是现在个人自用房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

从性质上分析,物业税和房产税基本上同属一物,都是持有环节的税收,区别在于前者涵盖面更大,包括所有的不动产。当前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有两个: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20.97亿元,房产税完成803.64亿元,两个税种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9%。
目前,个人住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照房产余值(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其中规定五类房产免纳房产税,其中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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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不同价

  沉寂了这么多天,本来想以“同命不同价”写一篇关于日前央视记者刘薇和江西青年曾庆香牺牲后待遇大相径庭的评论,不过这文最后难产了。
  CCTV及其他媒体的前期报道显然没有做到公平正义,对央视记者刘薇连笔名带真名一起报道,但曾庆香却只以”某青年“或”江西青年“一笔带过,更有甚者直接无视了曾庆香的存在,让我一度以为只有刘薇一个人救人时不幸被撞。诸如“公平”、“同命不同价”这类事最被广大网民所津津乐道,而不幸的cctv这次被网民们抓个正着。
  那么,这文没有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有五个:
  一是因为法学出身,我一向不认同把“公平”简单地理解为“什么都一样”,所以“同命不同价”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标题党的行为,即便真写起来,也不会无脑抨击社会不公。
  二是无论如何,刘薇和曾庆香都是值得尊敬的,他们人性高贵,体现了人的社会价值。
  三是因为笔者母亲也亲历了一场高速公路上的车祸,捡回一条命,现在正在休养中。我不想多谈这类伤心之事。
  四是高速路上每年都发生很多惨祸,高速路上牺牲的交通警察(专门负责解决高速路上的交通事故)每年因公牺牲的人也很多,而他们鲜有被报道。事实上,为我妈录取口供的交警因为处理事故现场也差点丢掉性命——若不是他果断躺下,使后面的车从他身上开过,他也牺牲了。
  五是我很震惊并且怀疑——很多高速路的路况根本没有达到高速路的标准,充其量不过是普通的道路,同时有很多高速路的设计严重不合理,导致某些路段成了闻名丧胆的死亡路段。那么每年国家投入的资金以及高速路关口的收费最后都去了哪里?煤矿事故有领导问责,为什么高速路上的交通事故就要把责任全塞给司机?如果真的要说什么“同命不同价”,那应该说因高速路交通事故死去的人之命和安逸逍遥快活的当局者之命不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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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议变社会网吧为国营

这条新闻,我只做陈述而不评论。
事态一: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饮食集团董事长严琦日前表示,建议关闭所有社会网吧,由政府建立公共网吧。她认为,现有对网吧的监管措施并没有取得积极效果,存在大量未成年人沉迷网吧现象,而且网吧引起了许多社会问题。网吧是顽疾,应当取缔,然后由政府出资,建立非经营目的的公共网吧。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措施扶持现有网吧从业人员,培训,再就业。
事态二:据新浪的调查结果显示,网友支持、反对者数量基本各半。支持者认为网吧经营者为了谋取利益,或无视法律法规或打擦边球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接待未成年学生,超时运营,校园200米内设置。反对者认为,不应该一刀切,不能以消极的方式解决网吧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认为目前网吧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事态三:陶然居网站两度被黑。3月3日0点22分53秒(入侵者在首页的留言),署名“烟蒂哥”的黑客篡改了陶然居网站首页,链接指向一家安全网站(华盟)。再度被黑时,显示的图片是《死亡笔记》真人版中L的形象,“哥就像巴黎欧莱雅,你值得拥有”。

陶然居如果不卖咸菜,而是经营网吧的话,严琦就会变成另一种论调了吧——到底还是评论了- -|||
另外,考虑再三,我不上传陶然居被黑的时候,首页的截图了。



3月5日,这件事有了新进展。

事态四:严琦表示,她的提案里根本没有提“关闭所有网吧”,她的原意是“关闭非法网吧”。严琦称最初报道的那位记者断章取义,但一会儿她又说那位记者没采访过她,而实际上那篇稿件中有大量对严琦本人的采访内容。但是,“关闭非法网吧”咱们一直在做,有提案的价值么?有意思的是,在否认关闭所有网吧说法的同时,她又申了一遍,“那些非法的网吧应该取缔,好的网吧要逐渐让政府来主导,让政府来管理这个行业,像图书馆一样。”

政协委员提提案不但应该着眼全局,切实考虑可行性,还应该有正常的精神状态,起码应该让人理解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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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得伟大,活得憋屈

中国的互联网伴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在腾飞式发展,期间我们经历了很多风雨。一将成名万骨枯,如今互联网兴盛的背后,是无数个人网站的兴衰——创办,发展,支撑,或商业化,或倒闭。几年前,自己能有个网站,会让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而事实上,除开很好学的html,绝大多数网站依靠的是现成的内容管理程序,基本上是零技术要求。再加上网络基础建设的普及使中国的网民数量急剧增长,个人网站遍地开花。从简单的模仿到各种转型,个人网站的繁荣和发展,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个人网站为互联网提供了海量的资讯,尤其在web2.0的今天,资讯传递速度在某些情况下不逊色于商业门户网站,更不用说很多成功的商业网站和门户都是由个人网站晋级的。所以,个人网站是互联网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很多人看好了个人网站的商机,成本低,技术门槛低,相对收益高。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为了谋求更高的点击率,提供了一些有违现行法律和公共道德的不良内容,比如色情、暴力,还有更普遍地无视知识产权的剽窃。中国已经渡过了互联网的试水期,规范、净化互联网是显得十分重要。所以在2000年,国务院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在2005年前信产部(即现在的工信部)出台三部行政法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这三个规定,使网站备案制度变得切实可行。也正是从2005年起,互联网上刮起了网站备案之风。目前备案系统有很多问题,比如时常难登录,几乎无法处理一人多站审核时间长主办者无法自己修改已提交的信息到底是先接入还是先备案等等。但这些年确有成果,大批非法网站落马。记得我曾经有一个放弃了的域名,但是备案信息并未及时去掉,该域名被其他人取得,并发布了一些不良信息,随后就有公安局打电话向我了解相关信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时备案系统验证时间虽长,但其实并不严格。所以网上出现了很多声称能快速通过备案的代办,多是提供了虚假信息。这样,备案制度走向了新的拐点,是名存实亡,还是进行改革。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个人自己办理备案手续已经实质上停止了,体现在进入备案系统后,无法从下拉菜单中选择证件类型以及城市,但是官方从未宣布停止个人自行办理备案。随后,我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了,备案制度有了新的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该规定中明确个人可以成为网站主办者,以及限定了审核时间为20天(这个可以做其他不利于相对人的解释),更重要的是规定了以后备案需要进行当面审核

(3)网站主办者接到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4)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这个工作方案针对虚假信息备案而提出,目的虽好,但可惜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首先,信息采集的工作应该由信产部及其下各地方通信管理局进行,而不应该交由没有行政职能的各接入服务单位。此方案违背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网站备案是一个行政许可行为。信息采集是这个行为的一部分,而行政许可应该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各空间服务商只能配合政府部门,而没有职权主动进行。其次,该方案会给与空间服务商身处异地的主办者造成困扰,违反高效便民原则。比如我的原空间服务商位于四川成都,而我则在黑龙江哈尔滨居住。根据该方案,如果想通过备案,则需要我带好材料飞到成都,进行当面审核。这样给我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工信部把审核备案信息真实性的工作负担转嫁给了各空间服务商和网站主办者。再次,该方案违背行政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在该方案出台前已经提交了真实材料而通过备案的备案者来说,他们面临重新提交备案信息和进行身份采集的工作。他们已经获得过备案许可,获得了一种即得的可信赖的利益,现在剥夺他们的这种已得利益的做法,严重违法了诚实信用原则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如果说政府部门一向无视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对信产部的此次方案我也无话好说。

净化和保护互联网是应该的,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不是必要的。非要以网站备案的形式进行监管也可以,但不应该给网站主办者增添很沉重却没有意义的负担。政府部门在发挥其职能的同时,应该把握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以便民服务的思想指导工作,不应该武断专横随意制定行政法规。从来就不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认真调研,从各个方面协同制定具体的制度,不要总把“中国国情”当作抵挡负面评价的挡箭牌,而是要把它当作指导工作的前提

先有gfw围追堵截,后有.cn域名拒绝个人注册,以及一直以来我们擅长的dns停止解析,再后来还有网站备案更加繁琐和黑白名单反复无常。带给互联网以繁荣的众个人网站,生得伟大,活得却很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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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bus被拒绝解析

blogbus是一家我很看好的博客服务提供商,充满活力。blogbus的后台管理功能丰富,可以自定义模板——不单纯是简单的选个模板,还可以高度的自定义。国内众多blog托管,我只看好blogbus,起码那儿建立起来的像个真的blog,而不是其他什么不伦不类的东西,比如sina的。如果不是非要坚持个站的话,blogbus是很好的去处。
在博客上强加广告条的众博客服务商中,在一批博客服务商沉寂的今天,blogbus走出了一条很有特色的道路。它倡导一种生活方式,与什么精英草根之类商业气息浓重的博客相比,更近乎一种文化的推广。去看blogbus的推荐文章和博客,就像浏览一本旅游杂志,消费、饮食等休闲的主题,充满了都市小资情调。
可惜就是这么一个富有创意和活力的公司惨遭不幸,据说原因只是因为一组早已删去的有害信息。blogbus.com的域名注册商是新网互联,据说新网互联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停止了解析。
一同被盾的,还有51.com和it168. 不过it168目前已恢复访问,不知道可怜的blogbus还要被停多久。
在这里希望,blogbus的公关早日解决这次事件,继续按照这个方式走下去。我很期盼能看到blogbus的未来。

另外,图片网站flickr日前已解封,看到满屏的繁体字,我很是心酸。Anyway,flickr的众模仿者,你们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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